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
全家訂閱服務消費者權益說明(2022/10)
- 一、選購商品權益說明
- 本訂閱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僅限全家會員使用,非全家會員可透過收銀機報手機號碼完成入會後,開始使用本服務。
- 消費者可以於全家APP使用本服務。優惠辦法依活動內容執行,惟消費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結帳,始交易成功,若未完成結帳,則訂單不成立。
- 本服務須以線上支付方式結帳,並須綁定指定支付工具,系統將以綁定之指定支付工具按月扣款。若消費者更改綁定之信用卡,則次月系統扣款時將依更改後所綁定之信用卡進行扣款(如欲更改綁定之信用卡,請至全家APP之「訂閱管理」頁面辦理)。
- 本服務經綁定指定支付工具後,系統將按月扣款,若欲取消續訂,請至全家APP頁面辦理(進入「訂閱管理」頁面→點選欲取消續訂之品項→取消續訂)。
- 已訂閱商品之會員,就同一訂閱方案不得再重複訂購。
- 本服務於每月扣款時即累計全家會員點數,點數依扣款時之檔期累計,不於兌換商品時提供,亦不會轉換檔期。
- 消費者欲兌換商品時,可憑全家APP條碼或全家FamiPort事務機所列印之兌換單至櫃檯兌換商品。
- 訂閱商品為提供消費者保證,銷售商品皆辦理履約保證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履約保證說明】。
- 本服務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,每位會員將有購買數量限制,實際數量依各活動公告內容為準。
- 消費者如因店舖連線異常造成商品連線異常,異常商品將於2-7個工作天後匯入會員帳戶。
- 使用線上支付之消費者,如遇到信用卡授權失敗問題,請洽原發卡銀行,確認是否已扣款。如已付款但商品未匯入會員帳戶者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- 部分店舖(例如:商場店舖)因非開立全家發票,無法提供訂閱之相關服務(包括但不限於販售及兌換等),敬請見諒。詳細店舖名單請參本公司官網公告:https://www.family.com.tw。
- 二、兌換權益說明
-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購買商品並結帳後,可憑手機app兌換條碼或至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到全省門市兌換(部分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除外)。
- 商品兌換期限:依訂購時系統顯示之商品資訊為準,全家APP中「我的商品」頁面亦會顯示兌換期限。
- 扣款日期:本訂閱服務之第一次扣款日為消費者購買當日,下次扣款日為次月同一日,依此類推(如:於07/01購買,則於07/01進行第一次扣款,下次扣款日為08/01)。如遇次月無購買當日之日期,則系統將順延至隔月01日扣款,後續即以每月01日為扣款日,兌換期限亦以每月01日為購買日計算(如:於08/31購買,則於08/31進行第一次扣款,兌換期限至10/31;惟09月無31日,故下次扣款日順延至10/01,兌換期限至12/31,後續即以每月01日為扣款日)。
- 若扣款時Fami錢包餘額不足,系統將通知購買人進行儲值,該月將不進行扣款,系統亦不派送商品至購買人帳戶,請購買人於次月扣款日前完成儲值。若My FamiPay所綁定之信用卡自動扣款失敗,系統將通知購買人確認信用卡綁定狀態,該月將不進行扣款,系統亦不派送商品至購買人帳戶,請購買人於次月扣款日前完成信用卡綁定。
- 消費者購買本訂閱商品後可以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,消費者需負保管之責,如因單據遺失、毀損、字跡模糊等因素造成無法兌換,請洽客服(0800-221-363)處理。
- 會員須妥善保管本訂閱於手機APP之兌換條碼,如因個人行為截圖外流造成商品被兌換,本公司不進行補發或賠償。
- 本訂閱兌換功能,可一次兌換多個品項,另取貨數量需由消費者於結帳前告知店員,以完成兌換流程。
-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購買之商品,若逾期未兌換,系統將退款至會員之Fami錢包帳戶中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本訂閱退貨說明】。
- 消費者如因店舖連線異常產生會員帳戶已扣除商品,但消費者無法成功結帳之問題,已扣除之商品將於2-7個工作天後返還至會員帳戶。
- 如遇商品停售,本公司將提供替代商品供消費者兌換或可辦理退貨(詳細辦法依當次活動說明或洽詢客服)。
- 如遇商品停售,本公司將提前以APP通知消費者終止該商品之訂閱服務,服務終止後之次月系統即會停止扣款。商品停售之退款金額計算,已兌商品以訂閱之優惠價格均價扣抵,餘額將退款至會員之Fami錢包帳戶中,詳細規範可參考【退貨說明】。
- 三、退貨及退款說明
- 商品未逾兌換期限時:
- 會員於退貨時須返還該筆商品交易完成所贈送之點數予本公司,如於退貨時點數不足扣抵,須於退貨期限內補足點數後,方可完成退貨。
- 退貨請於收到商品(商品進入帳戶)7天內,於全家APP或My FamiPort APP的隨買跨店取之「線上訂單管理」申請,已兌換商品以原價扣抵,並於扣除已兌換商品金額後,再進行退款。如原訂單於購買時包含以會員點數折抵之金額,則退款後本公司將依原點數之使用期限返還該點數予會員,請會員留意點數使用期限,如點數返還時已逾兌換期限,將無法使用。
- 會員於退貨時須返還該筆商品交易完成所贈送之點數予本公司,如於退貨時點數不足扣抵,須於退貨期限內補足點數後,方可完成退貨。
- 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得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無條件退貨之品項,消費者於取貨後7日內可憑交易明細及商品至原取貨店舖進行退貨。冷藏、冷凍生鮮商品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產品、期刊或雜誌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 2 條之合理例外情事,排除消費者保護法7日無條件解除權之適用,恕無退換貨服務。
- 收到商品後,如發現瑕疵、破損的狀況而須辦理換貨者,請於收貨後7日內憑交易明細及商品至原取貨店舖辦理換貨。
- 退貨時敬請保持原商品的內容物完整,包括商品本身、各項配件、贈品及內外包裝等,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消費者之退貨權限:
(1) 在不影響商品檢查之情形下,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,或已使用、毀損附隨於商品上之贈品。
(2)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- 本公司訂閱優惠活動,於退貨當下即解除買賣契約,原消費者享有之活動優惠不得追溯。
- 消費者如於購買後欲進行商品退貨作業,請於全家APP之「線上訂單管理」申請。如消費者已有兌換商品之紀錄,退貨時將以原價扣抵已兌換之商品價額後,再行退費。(*注意事項:消費者轉贈商品予他人時,視同已兌換該商品。)
例:綜合水果每盒原價45元,一組10盒優惠價為360元付款金額 - ( 原價 * 兌換商品數 ) = 退款金額 (若退款金額小於0,則以零元計算,不另收取費用)
購買組數為1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1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以全部退貨試算,退款金額為:
360 - ( 45 * 0 ) = 36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360點),以此類推,計算結果如下。
已兌換 3件、欲退貨 7件:
360-(45*3)=225,故退款 22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225點)。
已兌換 4件、欲退貨 6件:
360-(45*4)=180,故退款 18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80點)。
已兌換 5件、欲退貨 5件:
360-(45*5)=135,故退款 13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35點)。
已兌換 6件、欲退貨 4件:
360-(45*6)=90,故退款 9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90點)。
已兌換 7件、欲退貨 3件:
360-(45*7)=45,故退款 45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45點)。
已兌換 8件、欲退貨 2件:
360-(45*8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
已兌換 9件、欲退貨 1件:
360-(45*9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(小於0)
購買組數為2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2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已兌換 11件、欲退貨 9件:
720-(45*11)=225,故退款 22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225點)。
已兌換 12件、欲退貨 8件:
720-(45*12)=180,故退款 180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80點)。
已兌換 13件、欲退貨 7件:
720-(45*13)=135,故退款 13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135點)。
已兌換 14件、欲退貨 6件:
720-(45*14)=90,故退款 90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90點)。
已兌換 15件、欲退貨 5件:
720-(45*15)=45,故退款 45 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45點)。
已兌換 16件、欲退貨 4件:
720-(45*16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
已兌換 17件、欲退貨 3件:
720-(45*17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須返還0點)。(小於0)
- 無論您購買幾組,不是以「組數」為準,皆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」計算退貨退款,如同上述試算範例,請您同意再購買,付款成功表示您已詳閱且同意本退貨計算方式。
- 消費者如於兌換後要進行商品退貨作業,請攜帶交易明細或發票至原兌換店舖進行退貨流程,除瑕疵商品外,請善盡商品保存責任。如兌換商品時有持環保杯取得5元Fami錢包儲值金,須於退貨當下返還予本公司,否則無法完成退貨流程。
- 訂閱商品,如於購買時有多品項優惠商品成立為一筆核帳序號,消費者欲退貨時,僅得以整筆訂單辦理退貨,無法辦理部分退貨,且其餘商品之優惠將無法保留。
(例如:同一張發票內之訂單包含10杯咖啡、10杯牛奶,消費者已兌換4杯咖啡,則消費者不得僅退6杯咖啡,剩餘6杯咖啡、10杯牛奶須一併退貨,已兌換之4杯咖啡金額以原價扣抵後返還剩餘金額,其商品之優惠亦無法單獨保留。)
- 申請作廢重開後發票無法依指定日期開立。
- 發票統編登載錯誤、補登統編、變更電子郵件信箱,請來電客服(0800-221-363)專人為您辦理。
- 為遵照財政部發票無紙化政策,本公司自西元2021年11月起,將不再寄發紙本發票,需登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發票,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電子發票證明聯。電子發票證明聯將於發票開立第8日以電子郵件附帶發票PDF檔寄發至消費者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,請於收到電子郵件後自行下載列印及申報使用;若申請發票作廢,請依客服人員指示寄回申請書、用印之切結書及原發票,本公司將於收到前述完整文件後7個工作日內重新開立發票,並以該重新開立之日期為作廢完成日。
- 中獎發票將於開獎後10日內簡訊通知,請至全家各店舖內FamiPort列印(路徑:列印/電子發票/全家會員載具)
- 本公司收到退貨通知後,信用卡交易於3個工作日內辦理信用卡交易取消手續。
- 商品逾兌換期限時:
- 逾兌換期限商品,本公司將用以下方式計算退款金額後,退至Fami錢包帳戶中,並於退款時扣回對應退款金額之會員點數;若欲結清Fami錢包內餘額,將酌收3%手續費,請來電客服(0800-221-363)專人為您辦理。
- 退款計算方式如下:
(*注意事項:消費者轉贈商品予他人時,該商品之兌換期間不因轉贈而變更,受贈人請於原商品兌換期間內兌換商品;受贈者如未於兌換取貨期間內兌換領取完畢,商品到期時會返回給原購買者進行退款。)
例:綜合水果每盒原價45元,一組10盒優惠價為360元付款金額 - ( 原價 * 兌換商品數 ) = 退款金額(若退款金額小於0,則以零元計算,不另收取費用)
購買組數為1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1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以全部退貨試算,退款金額為:
360 - ( 45 * 0 ) = 360元(會員點數扣回360點),以此類推,計算結果如下:
已兌換 3件、欲退貨 7件:
360-(45*3)=225,故退款 225元(會員點數扣回225點)。
已兌換 4件、欲退貨 6件:
360-(45*4)=180,故退款 180元(會員點數扣回180點)。
已兌換 5件、欲退貨 5件:
360-(45*5)=135,故退款 135元(會員點數扣回135點)。
已兌換 6件、欲退貨 4件:
360-(45*6)=90,故退款 90元(會員點數扣回90點)。
已兌換 7件、欲退貨 3件:
360-(45*7)=45,故退款 45元(會員點數扣回45點)。
已兌換 8件、欲退貨 2件:
360-(45*8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
已兌換 9件、欲退貨 1件:
360-(45*9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(小於0)
購買組數為2組,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20件」計算退貨退款,試算公式:
已兌換 11件、欲退貨 9件:
720-(45*11)=225,故退款 225 元(會員點數扣回225點)。
已兌換 12件、欲退貨 8件:
720-(45*12)=180,故退款 180 元(會員點數扣回180點)。
已兌換 13件、欲退貨 7件:
720-(45*13)=135,故退款 135 元(會員點數扣回135點)。
已兌換 14件、欲退貨 6件:
720-(45*14)=90,故退款 90 元(會員點數扣回90點)。
已兌換 15件、欲退貨 5件:
720-(45*15)=45,故退款 45 元(會員點數扣回45點)。
已兌換 16件、欲退貨 4件:
720-(45*16)=0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
已兌換 17件、欲退貨 3件:
720-(45*17)=-45,故退款 0元(會員點數扣回0點)。(小於0)
- 無論您購買幾組,不是以「組數」為準,皆以最小單位之「總件數」計算退貨退款,如同上述試算範例,請您同意再購買,付款成功表示您已詳閱且同意本退貨計算方式。
- 四、共享帳戶說明
-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購買訂閱商品後,購買人得至APP「訂閱管理」頁面設定共享人(共享人須為全家會員)及共享商品,共享人可憑手機app兌換條碼或至全家FamiPort事務機列印商品兌換券到全省店舖兌換共享商品(部分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除外)。
- 購買人(管理者)權限:購買人即為共享商品之管理者,得設定/變更共享人或共享商品、兌換共享商品、查詢管理者及共享人之共享商品兌換紀錄及申請退貨,惟同一筆訂閱商品僅能設定三位共享人。
- 共享人權限:共享人僅得兌換共享商品及查詢自己之共享商品兌換紀錄,無設定/變更共享人或共享商品、申請退貨之權限。
- 若共享商品逾兌換期限,系統將依【退貨及退款說明】條款計算退款金額後,退至購買人(管理者)之Fami錢包帳戶。
- 購買人(管理者)應自行管理及協調各共享人間就共享商品之數量分配,如因此產生糾紛,本公司不介入,應由購買人(管理者)及共享人自行協調解決。
- 五、環保杯說明
- 使用本服務購買現煮杯裝飲品,若持環保杯兌換,可取得每杯5元之環保杯獎勵金,將回饋至消費者之Fami錢包,自下筆結帳起即可不限時間支付使用。
- 消費者於兌換時請事前告知店舖以環保杯兌換之現煮杯裝飲品,並於收銀機確認當下要兌換之杯數及獎勵金額,經消費者確認後將提供對應之金額並由消費者於當下確認無誤。
- 六、歷程紀錄權益說明
- 本訂閱購買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- 本訂閱兌換紀錄保留時間3個月,紀錄排序依時間舊到新呈現。
- 七、履約保證
- 本服務內容所表彰之金額,已經台新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,前開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算一年。逾保障期間者,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。經台新銀行核准辦理履約保證之禮券查詢網址http://www.taishinbank.com.tw/b2b/」。
- 台新履約保證之查詢方式,於查詢網址點選法人金融->最新消息->本行承辦禮券履約保證公告->禮券履約保證查詢->全家便利商店禮券查詢。
-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之商品項目、數量及編號請至全家APP、全家FamiPort事務機查詢。
- 八、個資告知聲明
- 為保障消費者以及受贈者的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,本公司於交易過程中將蒐集、處理與利用消費者及受贈者之個人資料(手機號碼、姓名、電子郵件),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。
- 蒐集之目的:
O六九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
O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
一O七 採購與供應管理
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- 期間:依相關法令規定或本服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- 地區:本國所在地。
- 對象:本公司、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。
-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- 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全家保有消費者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- 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-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-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消費者請求為之。
-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洽本公司客服電話 0800-221-363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- 消費者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消費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。
- 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,您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。不限書面或取得當事人簽名,縱無簽署亦不影響告知效力。
- 若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因稅務、犯罪偵查、消費糾紛或法令規定,向本公司調閱您因使用本服務提供之個人資料、交易紀錄,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提供。
- 九、帳號及密碼保管義務
- 您註冊會員所設定的帳號及個人密碼皆應視為機密,應負擔保密與妥適保管責任,不得將該機密資訊轉借、讓與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,且每次連線完畢,均應執行登出以結束您的帳號使用。
- 任何依照系統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,無論是否由您本人輸入,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。
- 如因您的帳號及密碼發生盜用、不當使用或其他無法識別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者,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未盡保管之責所生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。
- 十、其他說明
- 本公司保留隨時增加、修改或終止會員權益條款的權利,修改後條款一經本公司於本官方網站上公布即生效,本公司不另外個別通知各位會員。
- 您瞭解本公司若查證您的會員帳號有發生本公司活動規範之外、不合法、影響他人權益、或舞弊操作等行為者,本公司擁有隨時停止或禁止使用該會員帳號之權利。
- 請注意,如您刪除會員帳號或遭停止或禁止使用會員帳號者時,系統將即刻刪除該帳號之關聯之點數、紅利、及所有會員活動優惠,恕不另行通知。本公司對該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。
- 本服務所刊登之食品均已投保產品責任險-華南產物保險[1400-10A00000365]。
- 發行人名稱: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
統一編號: 23060248
負責人: 葉榮廷
客服專線: 0800-221-363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A-123060248-00000-3
- 十一、登載效力
-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時,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、全家APP所輸入之資料效力等同書面,消費者對各項資料負有詳實登載之義務,若於資訊串接完成時,視同消費者取得受贈者知悉並同意本服務權益說明之各項規定。
- 您於使用本服務時,應於全家FamiPort事務機、全家APP內詳實輸入各項資料,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誤植內容者,本公司不負任何因此所產生事件之損害賠償責任。
- 如消費者未滿二十歲,應於其家長(法定代理人/監護人)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條款所有內容後,始得使用本服務。當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時,即推定消費者之家長 (法定代理人/監護人) 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下列條款之所有內容。